国家最新规定女职工的产假改动了三个地方,分别是产前假、哺乳假、保胎假。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性员工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假期,如果遇到难产还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;生育完成后还可以申请6个半月的哺乳假,并且哺乳期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还有1小时母乳喂养时间;对于怀孕期间需要保胎的女职工可以申请休假。
1、产前假:一般来说,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性员工,她们可以申请产前假两个半月。此外,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中提到,女员工将享受98天的产假,包括15天的产前假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如难产、4个月以下的流产、生多胞胎的人将酌情增加15天的产假,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人将享受42天的产假;
2、哺乳假:女职工生育完成后,如果工作允许,经申请后,可以请6个半月的哺乳假。对于哺乳期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。此外,用人单位应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母乳喂养时间,如果有生育多个孩子,多生一个孩子就需要多延长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;
3、保胎假:对于怀孕期间流产或需要保胎的情况,医生可以开具证明,然后按照病假待遇进行休假。